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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下的公证参与


——以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为例


稿件来源: 法制网


作者: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苏国强
  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是打造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一条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协力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鹭江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率先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被中央政法委誉为司法改革的“厦门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文,在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试点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于2017年11月18日在厦门调研时指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使司法机关和公证机构产生了公正、公信的叠加效应,同时肯定了集约送达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是“花小钱,办大事”,并对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一是加强法治化、规范化;二是理顺审判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关系;三是做好顶层设计部署,深入推进协同创新模式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结合;四是做好青年人才储备。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也对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模式也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下一步要做好顶层设计再造、体制再造、资源配置再造、流程再造“四个再造”,使协同创新的推广不断走向深入。
  一、关于厦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现状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进展情况
  1.推进试点进程。2016年11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合作创设“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在全国率先开展诉讼与公证的全方位战略合作,走出一条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全方位跨界合作的新型路径。
  2.深化工作机制。鹭江公证处与所派驻的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了“315N”工作模式。
  3.加强信息化建设。鹭江公证处已向厦门市两级多家法院、深圳市前海公证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开展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及其信息化建设提供人员及技术的支持,包括提供业务培训、软件开发等相关服务。自主研发的司法辅助信息化产品包括“在线自助立案系统”“在线多元解纷平台”“集约送达智能管理系统”“案件节点智控系统”“公证电话送达系统”等。
  4.重视司法辅助人才培养。鹭江公证处也已开始探索与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司法辅助人才模式。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截至2018年4月底,鹭江公证处驻厦门中院、思明法院、翔安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参与司法分流调解案件1130件,调解成功213件;送达涉及案件41237件;调查涉及案件10311件;保全涉及案件1930件;执行涉及案件12535件;辅助立案9482件;辅助归档300余件;辅助卷宗扫描7135件;驻点公证咨询171件,业务办理123件。
  厦门公证参与各项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获得了人民法院的肯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探索出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剥离的有效路径。
  二是使法院审判人力资源得以优化重组。
  三是推动了审判工作提速提效。
  四是形成了法院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的可复制可推广模板。
  五是推进双方队伍建设。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1.公证执业区域的限制阻碍了模式的进一步推广。
  2.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传统的服务定价方式欠缺科学化。
  3.司法辅助人员专业化培养落地困难。
  4.法院内外网的物理隔离问题。
  二、总结与展望
  我们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未来的展望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打造司法辅助线下、线上2.0。在参与司法辅助的过程中,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公证作为纠纷前期预防、化解纠纷的司法助手作用。
  2.让公证人员成为司法辅助的重要力量。公证司法辅助队伍的建设,填补了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的空白。对于兼具法律专业性和社会服务型的公证机构来说,培养一支由公证机构指导监督的司法辅助专业团队是一个可资探索并且值得努力的方向。
  (此文发表于《第四届“长安公证讲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物的现状和展望》论文集)



发文单位:公证工作管理处